- 軍器監
- (军器监, 軍器監)
官署名。 唐武德初年有武器监, 后屡废置, 开元三年(715)置军器监。 十一年, 废为甲弩坊, 属少府。 十六年, 复置, 掌缮治甲弩, 按时交纳武库。 有监及丞。 所属有弩坊署、 甲坊署。 宋初, 三司胄案主管制造兵器, 无专官。 熙宁六年(1073)废胄案, 置军器监, 以侍从官判监事。 元丰改制。 置监、 少监、 丞、 主簿等专官。 所属东西作坊, 与各州都作院掌造兵器、 旗帜、 戎帐、 什物, 依规定制作程式, 按兵校工匠制作精粗利钝以为赏罚; 作坊物料库掌收铁锡、 羽箭、 油漆等物; 皮角库掌收皮革、 筋角, 以供作坊之用。 南宋初年置御前军器所。 建炎三年(1129), 并军器监于工部, 并都作院于军器所。 绍兴三年(1133)后, 又陆续置官。 南宋后期, 制造兵器等事主要归工部军器所, 军器监事务稀简, 成为储才之所。
* * *(軍器監, 军器监) 官署名。 唐武德初年有武器監, 後屢廢置, 開元三年(715)置軍器監。 十一年, 廢為甲弩坊, 屬少府。 十六年, 複置, 掌繕治甲弩, 按時交納武庫。 有監及丞。 所屬有弩坊署、 甲坊署。 宋初, 三司胄案主管製造兵器, 無專官。 熙寧六年(1073)廢胄案, 置軍器監, 以侍從官判監事。 元豐改制。 置監、 少監、 丞、 主簿等專官。 所屬東西作坊, 與各州都作院掌造兵器、 旗幟、 戎帳、 什物, 依規定製作程式, 按兵校工匠製作精粗利鈍以為賞罰; 作坊物料庫掌收鐵錫、 羽箭、 油漆等物; 皮角庫掌收皮革、 筋角, 以供作坊之用。 南宋初年置御前軍器所。 建炎三年(1129), 並軍器監於工部, 並都作院於軍器所。 紹興三年(1133)後, 又陸續置官。 南宋後期, 製造兵器等事主要歸工部軍器所, 軍器監事務稀簡, 成為儲才之所。
Chinese Collegiate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bureaucratic ranks (Simple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). 2013.